首先申明一点,对于访问学者或者博士联合培养的老师同学,关于CSC资助和各地方资助的主管部门是非常不乐意访问学者与家属一起到美国的,原因很简单,不利于访问学者全身心的投入到科研中去,这也有背于国家实行访学制度的初衷。
本文只分析访问学者与家属到美国申请签证问题,并不是提倡这样做。
1.访问学者本人在申请出国时如果和配偶,子女一起出国,并且配偶和子女待的时间比较长,比如超过3个月,家属最好是申请J2签证。
2.很多访问学者在到美国后,邀请家属到美国旅游一段时间,比如不超过2个月,这种情况申请签证是最好申请的,基本属于秒过,家属申请B类签证,需要访问学者开具邀请函,注意不需要美国高校开具邀请函,在面签时,签证官通常问为什么不申请J2签证,回答说在美国时间短就可以了。很多访学都是采用这种情况,申请签证比一起出国要容易一些,并不代表一起出国就申请不下来。
3.访问学者到美国后,邀请家属到美国生活,如果时间久,比如3个月以上,那么还是要申请J2签证,其实J2签证和B类签证,主要差别就是J2签证需要交纳保险费,J2签证可以打工,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保险费用问题,明尼苏达J2签证和J1签证基本都是200刀/月。但是如果为了省钱,强制申请B类签证,容易被拒签。
其实主要就是一个问题,如果在美国时间在2个月或者2个月以内,家属可以申请B类签证,如果超过2个月,最好申请J2签证,如果在国外生病的话,看病是可以报销一部分的。
有人问,中途邀请家属来美国,小孩时间久,配偶时间短,我感觉还不如都申请J2签证,配偶时间短,比如1个月,只交1个月保险费就可以了。这样申请应该是比较容易过的,如果非要分开申请,小孩J2,配偶B类,这样逃避保险的嫌疑好像比较明显,不太确定是否容易被拒签。所以建议都申请J2签证,如果配偶以后还要单独来美国,再改申请B类签证。
其实对于访问学者的家属到美国来,只要是材料齐全,无论是J2还是B类签证,是非常容易的,通常也不会被拒签。因为这部分人群对美国来说,即不会对美国国家造成军事威胁,也一般不具有移民倾向。
注意:
1.家属来美国,需要访问学者开具邀请函;
2.需要提供访问学者的签证页,护照,学生卡复印件,导师邀请函等,请查阅其他资料。